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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元甲见林凤不要,就有些急了:“你前段时间落水,身子弱,你吃!”

农家的孩子落个水,实在不是什么大事,可是林凤身体弱,整整在床上躺了五六天才下地。

林凤还是摇头:“你吃吧,我先回家了。”

她急急忙忙的离开,担心再待下去,真的忍不住要伸手抢了黄元甲的午饭,想想饥饿真是一把杀猪刀,她居然可耻的生出夺一个十二岁施主饭食的心思。

心中忍不住念了声:“阿弥陀佛,罪过罪过!”

她想继续发扬我佛慈悲的精神,谁知道黄元甲偏不肯,伸手抓住她骨瘦如柴的手,不由分说的将烤红薯塞了过来,然后二话不说的转身就跑。

林凤忙追了过去,虽然她的身手曾经轮遍武僧堂的师侄们,但此时她这副萝卜头的身体,再加上她早就饿的头晕眼花,最后只得辜负了佛祖,生受了这番好意,想着等这几日,她寻了食物,再回赠回去。

林凤实在饿的难受,又跑了这么一段路,腿上一点力气都没有,干脆就坐在河岸,将烤红薯剥开,分出五分之一,然后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,刹那间溢满口腔的甘甜,让她幸福的叹息了一声。

人间美味啊!

林凤咀嚼了好一会儿,才又张着小口再咬了一下,然后就仔细的将烤红薯塞进衣服中,贴身收着,站起身拍去屁股上的枯草,提着篮子回村。

又偷偷回来躲在一边的黄元甲看着远去林凤的背影,露出一个大大笑容:她可算是吃了!

笑容还没蔓延到眉头,肚子咕噜的叫了起来,吸了吸肚子,强忍饥饿,脸上的笑容半分不减,回忆起林凤刚刚吃食时的表情,看的他心里像是被小猫爪子挠过一样,痒酥酥的,比自己吃了,还觉得满足。

小小的少年此时在心中立下了一个非常宏伟的目标:他要努力寻找食物送给林凤吃,让她时时露出那样美妙的笑容。

日后,他也真的做到了,成为万人敬仰之人却依旧习惯性的探寻美食,然后千里迢迢的送回给林凤品尝。

只是此时的林凤还不知道,自己一个浅浅的微笑,就缔造了一代传奇。

林凤在河岸上,远远的看去,自家的房子在河岸的最深处,四周一片色彩缤纷的树林,不同于春日时的翠绿,深秋的颜色是动态的,没有明显的色彩界限,五光十色的,绚丽极了。

清澈的河流如同一条玉带,在她家门前穿过,逶迤流淌,若是不去看那风中颤抖的房屋,林凤觉得这真是一副极美的图案。

河岸右边就她家一户人家,与对面的村子隔着一道河,俗话说隔河千里远,故而比起河岸那边的炊烟袅袅,这边就显得异常冷情。

当初这具身体的爹是猎户,时常处理动物的尸体,不是个好活计,为了避嫌,就选了这处,听江氏说,便宜爹是个厉害的猎户,家里那些年的日子着实不错,虽说没什么余钱,但吃穿不愁,只可惜半年前便宜爹进山打猎,一去不回,村长也曾组织人去寻找,却是一无所获,连个尸首都寻不到。

村里人背地里都说便宜爹是给野兽吃了,林凤记得便宜娘说这番话的时候,眼圈子都红了,像是又要哭起来的样子,吓得她也没敢多问。

要说她这便宜娘,那可真是货真价实的水美人,那眼泪就跟自来水一样,多的吓人,她不过穿越来半个月的时间,就不止一次的见识了她哭功的厉害。

三间土坯房,一间茅草厨房,门前有片空旷地,是做稻谷场的,周围围着竹篱笆,构成一座院落。

屋子后面是块菜地,是便宜爹开采出来的,反正这边只有他们一户人家,所以当初开了很大一块,林凤心里盘算着,过些时候,寻些种子将这块地给用起来,对于生活在少林寺的小和尚来说,种点粮食什么的,绝不在话下。

这原本该是江氏操心,只可惜自从便宜爹没了之后,江氏整个人就没了生气,再加上怀孕历经丧夫之痛,还要强撑着支撑起这个家,所以生产的时候大出血,差点把命交代进去。

现在虽说生产二个月了,却连床都下不了,若不是之前家里有些积蓄,也支撑不到现在。

只可惜半年没有进账,只靠林家大郎林志出门寻点零活做做,江氏绣几个帕子,赚几文钱补贴家用,林家三郎林瑞刨地寻些食物,能将家支撑到现在已经是了不得了。

再加上江氏生产后用了几副药,初生的小五林荣喝米汤,还有前些日子,林凤落水请了一回大夫,这么折腾下来家里实在是一文钱都没有了,所以林凤才不得不一大早跑了十里多路,去捡稻谷打算回来给林荣熬点米汤,否则真担心这可怜的小家伙夭折了。

佛祖有好生之德,林凤是绝不容许林荣小娃娃死在自己的面前,更何况这一世彼此还有血脉之情。

刚推开篱笆门,四妹妹林梅就端着温水迎了上来,才五岁的娃娃就知道心疼人,一边将水递给林凤,一边接过篮子,说道:“二姐……哥,你快去吃点东西,锅里我给你留了一碗糊糊。”

五岁的娃娃好苦恼,明明是个姐姐,却从落水醒来那天后,非让人叫哥哥。

小林梅表示很忧伤的!

糊糊这东西,与现代的面糊糊可不一样,林梅说得糊糊,乃是用糙米,麦麸和桑树叶搀和在一起,加水煮成糊状。

说实在话,林凤虽然饿的快发晕,在少林寺也没有啥山珍海味的,但是实在对这糊糊没啥好感,闻言,先一气儿将一碗温水喝光,再对林梅道:“你去帮我端来,嗯,顺便将菜刀带过来。”她不喜欢糊糊,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出家人,是不可以嫌弃食物的,林凤勉强自己一定要面不改色的吃下去。

再说,到了这种境地,再矫情,命都没有了。

林凤穿过来这半个月,以前世那绝对强悍的态度,就足以让她奠定了在家中的地位。

江氏是个柔弱的,遇事只会哭,林志虽然比林凤大,不过脑子不是个聪明的,林瑞虽然聪明,但比林凤小了半个时辰,所以林凤当仁不让的开始当家作主起来,关键是她醒来之后,变得口齿伶俐,脑子好使,拿了几次主意都是再好不过的。

若不是每天早上非要盘坐嘀咕一番,嘴里念念有词,说什么做早课,还有非逼着家人承认她的男儿身份,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了。

但这小小的缺点,并不影响林凤当家作主的地位,所以林凤让林梅拿刀,她都没问一声,就将菜刀拿了过来,还不忘将一碗厚钝钝的糊糊端了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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