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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她不知道,有一个穿红色半袖的男孩风雨无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,翻看着他们传过的纸条。
那天程烈宁没有找到安静,情急之下他只想到顺着大道找,却没有考虑这么短的时间,她能跑到哪里去,肯定是躲在某个地方了。
终究还是错过,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,没有拼尽全力也要在一起的决心,一个懵懂无知,一个自轻软弱,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,就这么结束了。
后来这些年,程烈宁过着普通的生活,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,拥有了一个普通的女朋友,毕业,结婚,有了自己的女儿。
日子过得顺风顺水,只是依然会想念那个爱戴着耳机看书的女孩子。
有一日三十岁的程烈宁去外地出差,正好碰上了喜欢的作家开的读者见面会,这个作家写的文字总是能触动他的心灵。他想着来都来了,顺便看看,却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。
不,她现在已经是女人了,身着黑色小礼服,妆容精致,举止得体,站在台上自信从容地说她自己的经历。
她说自己是个聋子,在图书馆里与她的初恋邂逅,他和她传纸条,彼此试探对方的感情。
她因为自卑,不敢与心爱的男孩约会,于是从此逃离了他的生活。她在自己的书里写他们的故事,程烈宁想,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姑娘。
不是没有找过她,他当年一直在等她,只是她再也没有来过,她对人的防备心那么强,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她的事情。
亲爱的姑娘,请不要悲伤,我生于长空,死于烈日,我的世界是喧闹的,但也愿意为你写静默的情诗,也期待着你能够在我耳边说情话,和你在一起是我度过最美的时光。
就这样吧,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,他有了深爱着他的妻子和女儿。
她也不是当年那个害羞敏感的小女孩。
安静从读者见面会回到家,已经是半夜了,她的读者很多,有人是从远道而来,为的是就是见到她,她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。回到家,她的丈夫还在等着他。
安静在特殊教育学校后,一直潜心写作,熬了这么多年熬出了头,混的不错。听了妈妈的话,和隔壁邻居家成熟稳重的青梅竹马结了婚。丈夫学历不高,但对安静好,也不嫌弃安静是个聋子,会像妈妈一样,给她写纸条。
安静觉得这样很好,夫妻之间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,却也相敬如宾,日子过得平静安稳,妈妈满意。
就这样吧,人生总要经历离别,时间是灵丹妙药,可以医治难以愈合的伤口。
夜晚枕着丈夫的手臂入眠,安静做了一个梦。
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,微风徐徐,她和程烈宁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。她自己看书好好的,男孩子厚脸皮地坐到她身边,非要跟她看同一本,两个人的脸都快贴到一起去了,安静耳朵红的仿佛能滴血,离得实在是太近了。
好像能闻到他红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,熏得她晕乎乎的。
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,男孩子俯下身,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儿。
不是别的地方,是耳朵。
她想,她就是从这个时候,开始爱上程烈宁的。“你怎么天天带个耳机?听的什么歌?”程烈宁写道。
安静把自己的一只耳机摘下来,和他分享。
是王菲的《矜持》。
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,尽管你不曾对我着迷。
最动人的音乐,在心里。
动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,不是旋律,不是歌词,是我和你一起听。
尽管我听不见。
安静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半天没缓过神来,这个梦,完全还原了当年的场景,她的心跳,他的温柔。
她又把锁在箱子里的那本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拿了出来,小心翼翼地翻开,里面夹着的是数目惊人的纸条,每一张都被小心地安放好,被主人细心对待。
纸条诉说过的爱恋,穿过多少时间,来到了她的面前。
我爱你,可是再见。